安全警示信息

安全警示信息

1、燃气质量

执行国标GB17820—2018二类标准。

2、使用常识

(1)主要成分是甲烷,一般含量为90—95%;爆炸极限为5—15%(体积比)。天然气(甲烷)在标准状况下的相对密度为0.5539,比空气轻,泄漏时会向上飘散。

(2)燃气调压计量箱、管线及燃气设施与各类建筑物等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,禁止占压,附近禁止堆放易燃物品(油料、木材等)。

(3)加强燃气管线和燃气设备、设施的维护保养,管线、阀门要固定牢靠、连接紧密。

(4)安排专人负责天然气安全,熟悉燃气法律法规,形成日常燃气设施巡检制度,做好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职工用气安全知识教育培训。配备巡检人员定期检查车间内有无燃气泄漏和安全用气情况。

(5)用气车间内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和紧急切断阀,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24小时有专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的功能,每半年应检查1次,用气场所中的紧急切断阀每半年应手动开闭一次,并电动闭合一次,并填写检查登记表。

(6)燃气安全附件设施需要定期进行校验,以保证正常使用。可燃气体报警器校验周期为1年,使用寿命为3年;压力表校验周期为半年。(可校验单位:淄博市计量测试所,电话:0533-2315941。淄川区计量测试所,电话:0533-5171554。博山区计量测试所,电话:0533-4181550),并妥善保管校验证书和合格证等。

3、安全风险

(1)当室内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应严禁明火及火花,迅速打开门窗和防爆风机进行通风(严禁打开或关闭非防爆电器开关),并关闭紧急控制阀门,在室外安全位置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。

(2)如果厂区发生泄漏,则应关闭厂内总控制阀门;如阀门不能关闭应迅速疏散泄漏处人员(严禁打开或关闭非防爆电器开关),并在安全位置拨打燃气公司抢险电话。

4、隐患信息

报警器到期未校验、燃气泄漏、管道锈蚀、违规操作燃气设施、消防通道封堵、管道支撑松动等安全隐患。


抢险电话:
0533-8777760、0533-2820011

营业时间:8:30-12:00  13:30-17:00
监督投诉电话:0533-2162912

萌水营业室

地址:文昌湖区政务大厅一楼
电话:0533-6886656

王村营业室

地址:王村镇金泉小区东沿街房
电话:0533-669879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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